近日,為及時全面完成甘肅省內綠色礦山“回頭看”任務,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礦山“回頭看”的通知》(自然資辦函發〔2022〕168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要求,制定甘肅省綠色礦山建設“回頭看”工作方案,對已建成的綠色礦山開展“回頭看”。
方案旨在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快礦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強化綠色礦山動態管理,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以發現和解決問題為重點,穩步推進全省綠色礦山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工作任務
(一)核查內容
以截至2021年底列入國家和省級綠色礦山名錄的32座礦山為檢查對象,嚴格按照《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 0312-2018)等9項行業標準有關要求,重點圍繞綠色礦山先決條件、礦區環境、資源開發方式、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等方面進行檢查。了解礦山企業綠色礦山持續建設情況,重點核查綠色礦山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綠色礦山的各項條件是否保持或高出原評估驗收時的水平,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整改要求。對不符合標準的礦山,移出綠色礦山名錄。市級綠色礦山比照進行。
(二)核查要求
礦山企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綠色礦山,視為核查不通過:
(1)《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許可證》證照不齊全或過期的;
(2)三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罰情形嚴重的;
(3)違法開采特別是越界開采、擅自改變采礦方式的;
(4)發生過重特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事故的;
(5)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異常名錄的;
(6)被中央環保督察、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黃河生態環境警示片通報過的;
(7)檢查事項單項分值低于下限和總體分值低于下限的。
部署安排
(一)礦山企業自查
32家礦山對照綠色礦山建設規范和要求開展自查,評估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開展情況、主要成效及存在問題,形成自查報告,于3月8日前報所在地市州自然資源局。
(二)市州自然資源局核查
市州自然資源局結合礦山企業自查報告,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規范,聯合所在地生態環境、應急、水利、林草等部門和有關地勘單位對轄區內所有綠色礦山進行核查,逐礦填寫《綠色礦山核查情況表》(見附件),形成核查結論,明確提出移除國家或省級綠色礦山名錄的意見建議。對不符合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若存在生態、越界開采等方面,要堅決先移出再督促整改,視整改效果再恢復,報告于3月18日前報省自然資源廳。
已列入市級綠色礦山名錄的綠色礦山,由市州自然資源局核查,對不符合市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移出市級綠色礦山名錄。
(三)省自然資源廳抽查
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專家于3月20日起對全省綠色礦山進行抽查,工作程序主要為聽取企業匯報,查閱相關資料、現場實地核查。
其他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落實綠色礦山建設問題整改的重要性和意義,組織管理人員、專家理解吃透部印發的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和評價指標,準確把握實質性要求,特別汲取中央環保督查警示的漳縣祁連山水泥公司典型案例和其他案例,舉一反三,務必開展實地抽查,突出核查重點。
(二)嚴格責任落實。各地要對標對表,嚴格要求,靠實責任,對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實地核查人員和單位要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核查過程要形成照片、視頻和文字記錄等資料,全程留痕、確保結論可查可追溯。部、省抽查驗證中若發現敷衍應付的,要進行約談和督促整改。
(三)抓好整改落實。礦山企業是綠色礦山建設的責任主體,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立即整改。各市州自然資源局要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加強服務指導,督促礦山企業細化措施,積極整改,確保整改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