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省、市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推動經濟穩增長的決策部署,近日,九江市自然資源局出臺強要素保障、穩經濟發展18條具體措施,圍繞用地用礦保障、降低企業成本、優化不動產登記、提高審批效能等多個方面,全力服務市場主體,促進經濟發展。文件規定:
——對確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設用地,用于發展礦產加工等產業,可按照規定允許辦理農轉用審批;
——對于采礦權出讓收益符合分期繳納規定的礦山,可申請分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進一步緩解礦山企業資金壓力。
——礦山企業可對廢石進行加工生產機制砂或直接銷售建筑用石料,并按銷售量乘以建筑石料市場基準價計算征收廢石的采礦權出讓收益。
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全力保障重點項目用地。建立并落實“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機制。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用地,使用國家配置用地計劃指標;指導各縣(市、區)按照2021年“增存掛鉤”機制產生用地指標的50%預安排使用。統籌落實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對地方急需動工的民生項目、大產業項目補充耕地指標一時難以落實、當地有償還能力的,市級將借用部分市級統籌補充耕地指標;因建設周期較長、工程建設難度較大的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施工使用的臨時用地,期限最長可按不超過四年辦理。
全面保障鄉村振興項目用地。各地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對確需在城鎮開發邊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設用地,用于發展礦產加工、文旅開發等鄉村振興類產業,可按照規定允許辦理農轉用審批;支持鄉村振興類項目永久基本農田布局調整;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設施農業用地需求,可占用一般耕地,按照“先進后出、數量不減、質量不降”的原則,保障農業健康發展。
支持工業產業用地、用礦提質增效。企業利用存量工業用地興辦新產業、新業態建設項目的,可享受在五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按照有關規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同一地塊內工業與倉儲、研發、辦公、商服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置、共享服務設施;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的前提下,各類產業用地均可以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礦山企業可對廢石進行加工生產機制砂或直接銷售建筑用石料,并按銷售量乘以建筑石料市場基準價計算征收廢石的采礦權出讓收益。
降低企業開發經營成本。探索建立完善“帶規劃方案出讓”的方式供應土地,進一步降低企業開發建設周期及設計資金成本;對于采礦權出讓收益符合分期繳納規定的礦山,可申請分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進一步緩解礦山企業資金壓力。
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降低辦理車庫、車位、儲藏室不動產登記費用。由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減按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收取;實行“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將不動產轉移登記、交易、繳稅、水、電、氣過戶業務進行“一鏈辦理”。實現不動產登記與繳稅業務網上全流程辦理。推行國有建設用地“交地即交證”常態化,持續推進潯陽區、濂溪區、柴桑區、八里湖新區、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西海出讓用地的地下車位登記發證工作。
精簡流程提高審批效能。推進“多審合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階段涉及的用地預審與選址論證、不可避讓生態保護紅線論證合并,只編制一個報告,開展一次評審;推行特殊建設項目不需辦理建設用地預審,直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開展項目全流程“多測合一”,“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節省成本,便民利企;實行“承諾+容缺”辦理規劃審批,對取得供地批復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重點項目可以憑書面承諾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